京球蓄电池串并联安装应用三原则
在进行京球蓄电池串并联安装应用时有以下三原则需要参考,避免蓄电池出现安全隐患以及影响UPS系统可靠性。
京球蓄电池串并联安装应用三原则
原则1: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的京球蓄电池不应串并联安装应用;原则2:不同时期的蓄电池组不宜串并联应用;原则3:蓄电池组并联设计不宜超过四组;
三个原则应用详细说明如下:
原则1: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的蓄电池不应串并联安装应用;
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的京球蓄电池由于制造工艺不同,内部材质差异等,而导致内阻(电导)差别较大,若进行串并联安装应用会对蓄电池的寿命或正常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比如电池快速报废、起火、放不出电等。所以本原则的设计权重是不应。
原则2:不同时期的京球蓄电池组不宜串并联安装应用;
“不同时期”是指同一厂家不同生产日期的蓄电池不宜进行串并联安装应用。不同生产日期有什么标准吗?目前没有相关规范统一标准,每个蓄电池生产厂家对此标准可能都不一样,在进行蓄电池串并联安装应用时,可以参考以下经验值进行设计参考。
生产日期相距在3个月以内不同批次的新电池,充满电以后可以在同一蓄电池组内进行串联安装应用,也有的厂家可以放宽到6个月以内,建议以各厂家可以保修的标准为准。生产日期相距在1年以内不同批次的新电池,充满电以后可以进行多组并联安装应用。注意,虽然可以在以上的时间内进行新旧电池串并联安装应用,但还要考虑旧电池的使用情况,比如需要一月内多次进行频繁放电的应用场景,此时就不宜进行新旧电池的串并联设计。因本原则时间范围并没有那么精确,稍微偏差点,也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本原则的设计权重是不宜。

